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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做文明“驶”者! 驻马店交警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倡议书
浏览次数:96 投稿:人防办 来源:今日驻马店 发布时间:2023-03-21

文明城市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,代表着每一个市民的文明形象。创造文明交通,营造安全有序、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,是大家共同的心愿,也是每一位市民的共同责任。为了使大家的出行环境更加舒适、便捷,昨日,驻马店公安交警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:

机动车驾驶人:请您自觉遵守交规,确保自己和乘车人全程系好安全带,按车道行驶、不抢超,不逆行,不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;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,不闯红灯;在行经人行横道时,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主动停车礼让;在停放车辆时,应当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停车,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,严禁在非机动车道(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)、人行道、盲道上乱停乱放;请您文明使用远光灯,自觉摒弃随意鸣笛、车窗抛物、加塞抢行等交通陋习,争做文明“驶”者。

行人:请您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行走;过马路时,请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天桥,不翻越隔离护栏、交通隔离墩、隔离栏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,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或没有过街天桥的路口时,请确认安全后通过;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自觉排队候车、依次上下车。

摩托车、电动车驾乘人员: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、不斜穿、不逆行、不闯红灯、不违法载人、文明骑行;遇红灯时在停止线内等候、不越线停车;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分类行驶,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;车辆停放时,应当在规定停放区域规范停车。

文明是城市最美的风景,城市因你而更加美丽。广大市民朋友们,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小事做起,以文明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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